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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
院校隶属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自强达财 经明行修
学校代码
13088
学校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nxcy.edu.cn/
联系电话
0951-2078696
学校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目录

学校简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0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学院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在校生5500余人。

学院设招生专业及方向27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基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平安校园”等荣誉。

师资力量

学院在编教职工252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教授22人,副教授67人;博士2人,硕士138人;双师型教师83人。学院有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学院有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院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0951-2081007

传真:0951-2076372

学院网址:http://www.nxcy.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总数58项。学院区级以上课题申报数为24项,立项数13项。学院“财指委课题”申报6项,立项4项;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课题申报2项;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3项;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课题申报2项;宁夏高等学校研究项目申报9项,立项7项;自治区教育厅党建研究课题申报2项,立项2项。学院院级课题共申报49项,立项47项。学院其中:课程思政定项课题申报17项,立项17项;院级规划申报22项,立项20项;院级党建课题申报10项,立项10项。

历史沿革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宁夏财经学校和1981年创建的宁夏银行学校。

2002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宁夏财经学校和宁夏银行学校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5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

2008年7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跻身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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